投资币 · 2024-11-29 11:28
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这一要求源于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旨在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其工作环境中的潜在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障自身安全。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而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则是为了减少或避免这些危险因素可能带来的伤害。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这些规程不仅包括了对岗位操作的具体技术要求,还涵盖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因此,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确保从业人员熟知这些内容,以便他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执行,从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这包括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做到安全操作规程入眼、入脑、入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这些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能够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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